電子陳情案件處理流程及規定
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修正,經單位主管核定免予處理者,於回覆函中述明係依「新北市政府處理上級機關交付列管及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七項」免予處理,惟仍應附上最後一次處理回覆之電子資料,以利列管單位明瞭處理情形。
單位: 土城分局秘書室 管理人: 謝欣運 電話: (02)82623061 |
電子陳情案件處理流程及規定
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修正,經單位主管核定免予處理者,於回覆函中述明係依「新北市政府處理上級機關交付列管及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七項」免予處理,惟仍應附上最後一次處理回覆之電子資料,以利列管單位明瞭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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