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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104年7月起重罰2400元

  • 發布日期:107-06-01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本文摘自104年2月28日 聯合新聞網)

民眾注意了,併排停車將加重處罰。去年全台取締違停車輛多達兩百二十九萬多件,嚴重危害機車騎乘安全,與超速並列兩大交通之惡。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併排違停罰鍰加重至兩千四百元,今年七月上路。

警政署交通管理組長方仰寧說,目前車輛併排依法處六百至一千兩百元罰鍰,但車輛併排不僅造成交通不順暢,更因占用慢車道,成了機車騎士最大殺手,機車騎士經常為了閃避路邊違停車輛,緊急切換車道,與快車道車輛擦撞;有些併排違停車主見闖禍了,趁機「落跑」規避責任,非常惡質。

警政署統計,併排違停最常見的是快遞貨運業。不過,去年全年違停取締件數,併排違規不是大宗,主因是違停車主大多心存僥倖,不敢走遠,見警察來就趕快開走,很難取締。

方仰寧說,併排停車認定標準是:駕駛不在車內、引擎熄火或停靠三分鐘以上。他還說,違停與民俗節慶很有關係,今年一月違停高達廿三萬多件,比月平均高出兩成,主要就是民眾準備過年採買年貨,違停率飆高。

七月同步上路的交通新制,還包括:開車或騎機車手持香菸、吸食、點燃危害他人行車安全罰六百元;行駛高快速道路車輪、輪胎膠皮脫落或胎紋深度不足一點六公釐,罰鍰從六百至一千兩百元,提高到三千至六千元;未領有效牌照占用停車格的車輛,警方將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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