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1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陳泯廷、王世杰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警員陳泯廷、王世杰等2員,協助迷失老嫗迅速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所警員陳泯廷、王世杰等2員於114年11月23日擔服16時至18時巡邏勤務,於16時37分許接獲報案指稱土城區學成路○號麵包店有糾紛,陳等2員旋即前往查處。 (二)經了解係民眾蔡○猜(年逾8旬,下稱蔡女)因獨自外出至土城區學成路○號麵包店購買麵包並於結帳後離去,然數分鐘後又返回店家聲稱店家員工疏未找錢而產生爭執糾紛,陳等2員到場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交易過程並無異狀,惟蔡女僅不斷複誦要求退款顯有異狀,陳等2員即施予安撫蔡女情緒後引導蔡女告知身分、住址等資訊,旋即步行陪同返家交同住家人照料,後經蔡女之女兒告知,始了解蔡女有失智症狀,雖按時服藥但仍有脫序行為,陳等2員宣導應多加留意家中長輩動向,避免後續危險發生。家屬對陳等2員迅速協助蔡女安全返家之暖心作為,深表感激之意。 二、本案警員陳泯廷、王世杰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