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頂埔派出所警員陳奎延、洪辰宗
一、本分局頂埔派出所警員陳奎延、洪辰宗等2員,於轄內查獲通緝及毒品案,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頂埔派出所警員陳奎延、洪辰宗(下稱陳等2員) 於114年9月4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4時45分許在新北市樹林區某址,因偵辦通緝案循線攔查自小客4179-○○號,後見吳○億為駕駛人,且神情緊張,便詢問吳民有無攜帶違禁品,後續經吳民同意搜索。 (二)陳等2員在吳民隨身包包內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0.72公克)、玻璃球吸食器1支、Galaxy A55 5G手機1支,全案依毒品、公共危險(毒駕)案移請偵辦。 二、本案警員陳奎延、洪辰宗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