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郭姿慧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郭姿慧,於轄內協助酒醉女子返家案,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警員郭姿慧(下稱郭員)於114年9月21日8時至10時擔服勤區查察勤務,約9時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上址有一般為民服務案件,郭員旋即趕赴現場處理。 (二)經到場確認為一名女子酒醉,因一時無法查證其身分,遂先將其載返所內。待其返所後,郭員立即上前協助查證,過程中發現該女子聲音沙啞、精神恍惚,郭員隨即貼心提供飲水,並以耐心言語安撫。雖該女子因酒醉無法即時提供身分或家屬資料,但郭員秉持為民服務精神,持續耐心引導,逐步確認其身分,最終查明為洪○慧,並掌握其住居所。 (三)洪女在派出所稍作休息後,神智逐漸清醒,能正常應答,並表示欲自行返家,對於郭員在過程中展現耐心協助與細心關懷,表達萬分感激之意。 二、本案警員郭姿慧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