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連翊棠、黃柏叡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連翊棠、黃柏叡,於轄內協助迷失兒童返家案,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警員連翊棠、黃柏叡(下稱連等2員)於114年9月24日12時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轄內有迷失兒童案件,隨即趕赴現場。 (二)發現一名約6至7歲之男童獨自坐於路旁哭泣,無法清楚提供家人資訊,遂先載返派出所安置,細心以冷氣、卡通及零食安撫,成功穩定童之情緒。 (三)經耐心詢問,確認該童因思念祖父獨自外出返家未果,遂獨坐哭泣。員警隨即通知祖父到所接回,祖父對員警熱心協助深表感謝,員警之貼心舉措足堪表率。 二、本案警員連翊棠、黃柏叡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