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警員石力瑋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石力瑋,於轄內查獲毀損通緝犯,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清水派出所警員石力瑋(以下簡稱石員)於114年9月16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本轄某地查獲姚○○(77年次)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之通緝犯。 (二)石員當場確認姚嫌身分無誤後,依法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隨即依規定製作警詢筆錄,全案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本案警員石力瑋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