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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賴奕廷、吳振緯

  • 發布日期:114-08-07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賴奕廷、吳振緯等2員,於轄內查獲毒品案,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警員賴奕廷、吳振緯(下稱賴等2員) 擔服114年7月6日22時至24時備勤勤務,於勤務期間接獲轄內某飯店來電稱有房客行為怪異、神情恍惚,疑似有吸毒情事。賴等2員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查處。

(二)經賴等2員會同所長至現場,並一同上樓至該客房門口查處,於門外即聞到濃重刺鼻的毒品味。經賴等2員敲門後,一名鄭姓男子(88年次)應門,經鄭姓男子同意並進入房內清查時,發現房內還有一名黃姓女子(90年次),兩人當時神情恍惚、語氣含糊,顯見疑似已施用毒品。警方當場於床邊發現疑似毒品粉末,經檢驗呈三級毒品愷他命(2.1公克)陽性反應,另於浴室內查獲笑氣鋼瓶一瓶(13.8公斤),現場並留有吸食器具。警方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移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進行裁罰。

二、本案警員賴奕廷、吳振緯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