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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5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所長黃柏荏、警員劉牧竑

  • 發布日期:114-06-03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所長黃柏荏、警員劉牧竑等2員,於轄內查獲通緝犯及毒品案,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所長黃柏荏、警員劉牧竑(下稱黃等2員) 擔服114年4月29日20至24時擴大臨檢勤務,期間前往轄內某旅館臨檢時,見一名男子神情慌張、舉止異常,刻意避開警方目光並加速退房離去,疑似意圖躲避檢查,黃等2員遂上前依法攔查。

(二)初步盤查時,該男子拒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態度消極抗拒。經員警曉以大義後,該男子便交付其隨身攜帶之一小包三級毒品。隨後,經其同意下陪同進入其旅館房間,並於房內查獲毒品等相關證物。續查發現該男子為士林地方檢察署發布之通緝犯。警方隨即依法向其宣讀權利並逮捕,隨後帶返派出所進一步偵辦。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罪嫌,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本案所長黃柏荏、警員劉牧竑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