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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副所長黃柏荏、警員賴奕廷

  • 發布日期:114-04-02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副所長黃柏荏、警員賴奕廷,於轄內查獲毒品案,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副所長黃柏荏、警員賴奕廷(下稱黃等2員) 擔服114年3月1日0至2時巡邏勤務,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紅線區域,遂上前查看。

(二)盤查過程中,警方透過車籍資料查詢,發現該車為協尋車輛,遂對駕駛蕭○○進行進一步調查。此時,員警發現蕭嫌手持電子菸,且菸彈內含黃色液體,疑似為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黃等2員隨即使用毒品檢驗試劑對該菸油進行檢測,結果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當場依法將蕭嫌逮捕,並帶返派出所偵辦,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二、本案副所長黃柏荏、警員賴奕廷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