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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鄭翊民、王冠傑

  • 發布日期:114-02-10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鄭翊民、王冠傑,於轄內處理疾病救護,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警員鄭翊民、王冠傑(下稱鄭等2員)擔服114年1月3日20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稱轄內有民眾急需救護支援。鄭等2員接獲通報後旋即趕赴現場了解。
 
(二)經鄭等2員抵達現場後,發現報案人歐民及其陳妻在場。陳女面色慘白、站立不穩,且已無法正常對話。歐男表示曾多次撥打119但未獲接聽,現場情況危急。鄭等2員隨即決定以警用巡邏車護送患者就醫,並立即啟動警報器,以無線電向勤務指揮中心報備,爭取黃金救援時間。鄭等2員於5分鐘內(原訂路程需15分鐘)安全抵達土城醫院急診室。經醫護人員初步診治後,陳女病情逐漸穩定。據歐男表示,陳女曾因胃潰瘍住院,且長期受腹絞痛困擾,此次若非警方即時協助,後果不堪設想,並對鄭等2員深表感激。
 
二、本案警員鄭翊民、王冠傑,處理疾病救護,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