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警員尤威、李世連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尤威、李世連,於轄內與消防人員協力完成山區救援,展現高效合作與為民服務的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清水派出所警員尤威、李世連(下稱尤等2員)擔服113年12月25日12至14時巡邏勤務,於12時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稱有民眾在天上山步道疑因滑倒受傷急需救援,尤等2員接獲通報後旋即趕赴現場查看。
(二)經查林民(男,46年次)因步道濕滑不慎跌倒,右腳踝疑似骨折,無法自行行動。警方到場後,立即為林民提供緊急協助,仔細觀察其傷勢並妥善處理。尤等2員於現場耐心安撫傷者情緒並不時關懷其身體狀況。待消防人員抵達後,與消防人員合力將林民妥善固定並搬運至救護車上。隨後林民被緊急送往土城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
二、本案警員尤威、李世連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