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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到:  何謂家庭暴力?對象範圍為何?遇到家暴該怎麼辦?
                發布日期:114-04-10發布單位:婦幼警察隊 (一) 家庭暴力定義  
	定義: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侵害行為: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 怖情境之行為 (二) 家庭成員: 以下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1.配偶或前配偶。
       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       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       5.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       6.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       7.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 (三) 遇到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保持鎮定:不要說刺激對方的話,也不要回手,以免火上加油。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等重要身體部位。閃避離開:離開現場,到親戚、鄰居、朋友家或到相關的安置機構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幫忙。向警察報案,速打110 報案,保留證物,如驗傷單、被破壞的衣物凶 器等。如 有保護令,應提示警察執行或逮捕加害人。 立刻至醫院驗傷,最好拍照存證。 到醫院驗傷及就醫,並開立驗傷單。(傷害罪告訴時效:6 個月) 保存相關證據向住居所或發生地法院聲請保護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