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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時間:111年1月24日下午10時起至2月7日24時止。 二、服務對象:全家出遊、訪友或僅留老弱婦孺在家者。 三、申請方式:透過110報案電話、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系統或直接向本分局各派出所申請,隨到隨辦。 四、服務內容:員警以巡邏方式協助申請民眾維護舉家外出之家戶安全。 五、檢附外僑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工作登記表中英對照版、居家安全資訊中文版及英文版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