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新北市社區營造點補助簡章
一、旨揭補助對象為本市或中央機關立(備)案之組織、法人、民間團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第二部門(依法成立之團體、社會企業)等民間團體或年滿18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至少2人組成工作團隊方式共同申請。 |
108年度新北市社區營造點補助簡章
一、旨揭補助對象為本市或中央機關立(備)案之組織、法人、民間團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第二部門(依法成立之團體、社會企業)等民間團體或年滿18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至少2人組成工作團隊方式共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