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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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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7年「婦幼安全」創作書法暨國民小學海報製作比賽辦法

  • 發布日期:107-05-18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一、旨揭比賽辦法略以:

(一)報名日期:自107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作品主題:

1、創作書法:書寫婦幼安全相關內容,舉凡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兒童保護、婦女防身術等皆屬之。文字口語、白話或詩詞皆可,但須以七言絕句「形式」呈現,舉例如下: 家庭暴力發生時,冷靜離開快求救,可至警察局報案,首要聲請保護令。 網路交友要小心,危險藏在虛擬中,最好不要約見面,應該保有防衛心。 兒童保護一起來,拒絕家暴站出來,身體保護自己來,婦幼安全共同來。

2、國小海報:以婦幼安全為主題,宣導「兒童保護、家庭暴力防治、性騷擾防治、性侵害防治或性別平等」等子題,分低、中、高年級3組,自選子題發揮創作。

(三)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1、創作書法:設籍於新北市民眾或就讀新北市轄內各學校學生,年齡不限。(個人參賽為限)。 2、國小海報: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個人參賽為限)。

(1)低年級組(107年6月就讀一、二年級學生)。

(2)中年級組(107年6月就讀三、四年級學生)。

(3)高年級組(107年6月就讀五、六年級學生)。

3、創作書法及海報比賽,每人參賽作品皆限1件。

(1)作品規格:

甲、創作書法:採用對開(約寬35公分x長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不標點符號、得落款(不落款亦可)、得鈐印、無須裱褙。

乙、國小海報:稿件尺寸為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呈現,繪製方式以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者不予受理。      

(四)評選規則:

1、評選標準:

(1)創作書法:書法整體美感60%、主題切合度與詞句創意40%。

(2)國小海報:主題掌握及意涵40%、構圖及視覺效果30%(技巧表現)、創意呈現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3)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以序位法擇優錄取評定名次。

2、獎勵方式:

(1)創作書法:(計8名,以個人參賽)

甲、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禮券;獎狀一禎。

乙、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7,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丙、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丁、優選取5名(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2)國小海報:(計24名,以個人參賽)

甲、高年級組:

(甲)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乙)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丙)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丁)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乙、中年級組:

(甲)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乙)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丙)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丁)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丙、低年級組:

(甲)金獎取1名,頒發面額5,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乙)銀獎取1名,頒發面額4,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丙)銅獎取1名,頒發面額3,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丁)佳作取5名,頒發面額2,000元禮券,獎狀一禎。

二、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07年10月底前於本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電話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三、頒獎:預訂於107年12月初於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