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2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林英勝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林英勝,於115年2月12日18時10分許,在土城區延吉街○號前,協助迷失男童迅速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林員於115年2月12日18時至20時擔服值班勤務,約18時許接獲民眾通知,稱上述地點有迷失兒童,林員旋即前往了解。 (二)後民眾將一名在路上奔跑的兒童帶至金城所,林員見兒童情緒高亢且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初步評估為慢飛天使,立即試著安撫兒童情緒及同步尋找兒童父母,約莫5分兒童母親至所,渠母親許○○表示其子有嚴重自閉症,常常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感謝當時林員的協助,隨後便將兒童帶返家。後民眾將一名在路上奔跑的兒童帶至金城所,林員見兒童情緒高亢且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初步評估為慢飛天使,立即試著安撫兒童情緒及同步尋找兒童父母,約莫5分兒童母親至所,渠母親許○○表示其子有嚴重自閉症,常常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感謝當時林員的協助,隨後便將兒童帶返家。 二、本案警員林英勝處事積極用心,勤務中積極作為,深獲家屬讚許,有具體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