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2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警員石力瑋、許修銘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石力瑋、許修銘等2員於115年2月11日00時30分許,在土城區學士路○號,積極協助迷失老人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之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事由如下: (一)石等2員擔服115年2月11日0時至2時巡邏勤務,於上揭時間及地點見黃○行語無倫次且不知住家於何處,警方將該老翁帶返所內,查證身分並協助通知家屬。 (二)警方到場發現該名老翁對於自身姓名、住址及家屬聯絡方式皆無法清楚表達,石等2員見其年事已高,恐有走失或失智情形,為避免發生危險,遂先行將其帶返所內休息,安撫情緒後耐心與其交談,以進一步查證其身分。 (三)家屬接獲通知後趕至派出所,對於石等2員積極協助表達衷心感謝,並表示該名長者近日疑有記憶力衰退情形,將更加留意其動向。 二、本案警員石力瑋、許修銘等2員於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