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2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巡佐兼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康哲維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巡佐兼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康哲維等2員,於115年2月10日13時7分許,在土城區裕民路○號前,火速尋回民眾遺失背包,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陳等2員於115年2月10日擔服12時至14時巡邏勤務,巡經新北市土城區裕民路○號前,有民眾緊急攔下員警報案,陳等2員旋即上前了解。 (二)原來是民眾黃○○稱甫搭乘台北客運656號公車於裕民路○號前下車後,發現隨身攜帶的背包忘記拿下車,所幸剛好遇見陳等2員巡邏經過,便很緊張的向員警訴說並請求詢問可否幫忙追上該部公車,陳等2員立即答應黃女請求、協助攔查該部公車,並向司機表示黃女背包乙事,於公車上順利尋回黃女遺失之綠色背包並交還黃女,經清點後並無短少。當事人、司機與車上見狀民眾,對員警機警迅速協助救援遺失背包之暖心作為,防制後續危險發生,深表讚許之意。 二、本案廣福派出所巡佐兼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康哲維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