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2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張桂華、實習生黃崇碩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警員張桂華、實習生黃崇碩等2員,於115年2月5日14時許,在土城區莊園街○號,協助迷失男童迅速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張等2員,於115年2月5日擔服14至16時備勤勤務,於14時許熱心民眾攜一男童至廣福派出所(新北市土城區莊園街2號),稱該男童疑似迷途,張等2員旋即上前了解。 (二)經了解為男童劉○○(6歲)與哥哥至自家莊園街(世界花園)社區中庭遊玩,玩耍途中哥哥突不知去向,由同社區民眾帶至廣福派出所報案,張等2員循循善誘,安撫劉童並給予飲水,所幸劉童尚能說出簡單資訊,員警查明身分後並連繫上劉童父親至所領回照料,過程迅速且安全,劉童、家屬與鄰居皆表示讚許,本案也讓警專寒假實習生上了一課,學習如何有效率為民眾服務、解決問題。 二、本案警員張桂華、實習生黃崇碩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