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1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劉晉榮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警員劉晉榮於上揭115年1月14日18時33分許,在板橋區溪城路○號旁,勤餘休假期間仍眼尖識破詐欺手段,立即通報逮捕詐欺面交車手,充分展現維護治安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所警員劉晉榮於115年1月14日勤務編排8至18時,於18時33分許,勤餘時間在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號旁,發現詐欺面交車手,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前往查處。 (二)經了解係被害人遭詐欺集團以「假投資」詐欺手法詐騙,被佯稱幣商人員之車手吳○○約至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87號旁,以當面交付現金之方式詐欺得逞,案經劉員勤餘時段經過該址,鷹眼識破並發現狀況,隨即依其多次偵辦車手之經驗判斷為詐欺面交,再透過管道通報轄區派出所前來查處,當場查獲吳嫌將其逮捕偵辦,阻止了一場騙局,被害人與轄區所員警對劉員勤餘仍眼尖發現車手、機警通報,打詐不分上、下班之積極處事作為,深表讚許之意。 二、本案警員劉晉榮勤餘仍積極打詐,防止民眾辛苦錢遭騙,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