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1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王世杰、花雷翔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警員王世杰、花雷翔等2員,於115年1月11日30分許,在土城區學成路○號,協助排解民眾糾紛兼寒冬送暖,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所警員王世杰、花雷翔等2員,於115年1月11日擔服10時至12時巡邏勤務,接獲報案稱在土城區學成路42號前有為民服務案件,王等2員旋即前往了解。 (二)經王等2員到場了解,係民眾李○○(下稱李男)至該處早餐店欲購買早餐時,遭店家人員拒於門外,復經詢問原因下得知李男先前曾多次至該處早餐店欲購買早餐,但因身無分文,由店家免費提供,然因次數過多,當(11)日店家選擇拒絕其要求,李男也因被拒與店家僵持,在店家外不斷咆哮宣洩情緒,王等2員轉而安撫並告誡李男離開,惟王等2員察覺李男身無分文,且時值寒流來襲,便自行提供泡麵、飲料供其食用。店家與李男對員警機警排除糾紛、免費提供飲食之暖心作為,表示讚許之意。 二、本案警員王世杰、花雷翔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