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1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廖哲毅、王唯丞、張簡智宇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廖哲毅、王唯丞、張簡智宇等3員,巡邏發現拋錨車輛,立即協助民眾推車,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所警員廖哲毅、王唯丞、張簡智宇等3員,於114年11月20日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許巡經土城區永豐路○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停滯在道路中央,廖等3員立即上前了解。 (二)經廖等3員到場了解係該自小客車因不明原因發生機械故障,行駛中途突拋錨熄火,無法重新啟動,因時值深夜,多數修車廠已歇業,車主周○翔(下稱周民)擔心車輛佔用車道將造成交通堵塞,故焦急萬分,廖等3員見狀,判斷車輛已完全無法發動,為避免交通壅塞,主動與周民協調,由其操控方向盤,並由廖員等3員在車輛後方合力推車,後順利將車輛推移至安全路旁停放,再由周民聯繫拖吊業者處理。周民對本案執勤員警的暖心協助表達由衷謝忱,並對警方效率深表肯定。 二、本案警員廖哲毅、王唯丞、張簡智宇等3員處事積極用心,勤務中積極作為,深獲民眾讚許,有具體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