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1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蔡儀美、連翊棠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蔡儀美、連翊棠等2員,勤務積極認真,協助迷失老人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事蹟如下: (一)金城所警員蔡儀美、連翊棠等2員,於114年11月16日擔服16時至18時巡邏勤務,於17時許接獲民眾來電稱店內有迷失老人,希望警方可以提供協助,蔡等2員立即前往了解。 (二)經蔡等2員到場了解,是一位年約8旬的老婦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行走,為路旁店家發現後,便先將其帶進店內歇息,並撥打派出所電話尋求協助,復經蔡等2員查看老婦狀況,第一時間就認出該名婦人,正是先前曾處理過的轄區民眾,憑藉著這份印象,蔡等2員腦中立即浮現該失蹤者的年籍資料及家屬聯繫方式,遂立即聯繫家屬至現場將老婦帶回。老婦及其家屬對蔡等2員之協助表達萬分感謝之意。 二、本案警員蔡儀美、連翊棠等2員處事積極用心,勤務中積極作為,深獲家屬讚許,有具體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