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1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劉瀚仁、陳紘葦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劉瀚仁、陳紘葦等2員,接獲土城捷運站服務台轉報有迷失老人需要協助,迅速前往現場並協助該民返家,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所警員劉瀚仁、陳紘葦等2員,於114年11月5日分別擔服18時至22時備勤及巡邏勤務,於18時39分許接獲通報稱土城捷運站○號出口處有一位迷失老人需要協助,劉等2員旋即趕赴現場處置。 (二)經劉等2員到達現場發現民眾劉○賓(下稱劉民)疑似患有失智症,坐在土城捷運站服務台旁,復經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確認劉民生命徵象穩定無需就醫,劉等2員即透過劉民身上資訊分析、比對後確認身分,並聯繫劉民家屬後,由劉等2員協助載劉民返家。劉民家屬對警員熱心協助之舉深表感激之意。 二、本案警員劉瀚仁、陳紘葦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