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張耀霖、警員陳冠廷、警員陳韋呈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張耀霖、警員陳冠廷、警員陳韋呈等3員,接獲有家暴案件,勤務中積極作為,當場逮捕現行犯,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張耀霖、警員陳冠廷、警員陳韋呈等3員分別擔服114年9月17日0至2時巡邏、備勤勤務,接獲民眾張○○(女,56年次)報案,稱遭丈夫周○○(男,56年次)因外傭瑣事爭吵,進而施以毆打並辱罵。 (二)經查,張女持有新北地院核發之通常保護令,員警依法將相對人周男逮捕移送偵辦,有效保障被害人安全,展現打擊家暴犯罪與守護婦幼之決心。 二、本案副所長張耀霖、警員陳冠廷、陳韋呈等3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