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林泓佑、吳振緯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林泓佑、吳振緯等2員查獲毒品案,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警員林泓佑、吳振緯(下稱林等2員)擔服114年9月9日4至6時巡邏勤務,於4時許接獲報案,稱土城區某址疑似有人施用毒品,林等2員隨即趕赴現場。 (二)經住戶范民同意入內檢查後,當場發現內含愷他命之吸管及夾鏈袋等相關證物,並經檢測確認為三級毒品愷他命。警方依法將范民帶返所偵辦,並查扣證物移送相關單位處理。 二、本案警員林泓佑、吳振緯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