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賴尚煒、賴奕廷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賴尚煒、賴奕廷,尋獲失蹤少年案,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警員賴尚煒、賴奕廷擔服114年8月28日16至18時守望勤務,於17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兒子於當日下午自住家外出後失去聯繫,最後行蹤位於本轄某址,疑似失蹤,警員賴尚煒受理後立即展開調查。 (二)調閱周邊監視器比對後,發現少年羅○○(88年次)獨自步入土城國小校園內,隨即通報線上巡邏警員賴奕廷前往查訪。經進入校園搜尋後,順利尋獲羅姓少年,確認其於校內安全無虞,旋即帶返派出所與母親會合,並完成撤銷失蹤人口通報程序。 二、本案警員賴尚煒、賴奕廷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