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9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張耀霖、警員劉旻誌、張嘉晟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張耀霖、警員劉旻誌、張嘉晟,協助迷途老嬤與家人團聚,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派出所副所長張耀霖、警員劉旻誌、張嘉晟(下稱張等2員、張員)於114年9月3日分別擔服0時至2時巡邏、勤務組備勤勤務,忽有一名老嬤獨自步行至勤務組,表示外出迷途並欲向警方借車資返家。張員立即上前關心,惟老嬤無法清楚說明住處,疑似有失智狀況,恐有安全疑慮。 (二)張員隨即查詢相關資料,確認羅○○住所位於板橋區信義路,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張等2員駕駛巡邏車將其安全載返,並交由家屬妥為照料,警方並提醒家屬加強照顧年長者,避免單獨外出。家屬對警方積極協助,使老嬤迅速與家人團聚,深表感激。 二、本案副所長張耀霖、警員劉旻誌、張嘉晟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