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8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警員李宛陵、陳嘉瑋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李宛陵、陳嘉瑋等2員,於轄內積極協助迷途長者返家,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清水派出所警員李宛陵、陳嘉瑋(下稱李等2員)於114年8月23日擔服8時至10時巡邏勤務,於9時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本轄有迷失老人情事。 (二)李等2員到場發現長者陳○○○,平時與家人同住。員警除耐心安撫其情緒外,並積極協助查證身分,成功聯繫上其兒子陳○○,最終協助長者安全返家,與家人團聚。 二、本案警員李宛陵、陳嘉瑋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