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吳振嘉、石宇翔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吳振嘉、石宇翔等2員,於轄內處理疾病救護,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警員吳振嘉、石宇翔(下稱吳等2員)擔服114年5月7日16至18時巡邏勤務,於17時38分許邱民神情慌張地進入派出所,向警方求助,稱其子因健康狀況惡化出現呼吸困難症狀,情況危急,懇請警方協助送醫。吳等2員見狀立即上前了解案情,並迅速研判處置方式。 (二)經了解,邱民當日上午已因中耳炎前往醫院就診,惟午後病情急遽復發,且症狀較早上更為嚴重。邱民考量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擔憂自行駕車將因車潮壅塞耽誤就醫時機,故轉而尋求警方協助。吳等2員聞訊後,立即主動安排邱民駕車跟隨巡邏車,並由警方負責前導開道,緊急護送前往醫院。在不影響交通秩序之情況下,最終僅用10分鐘即順利抵達醫院。報案人對於警方果斷處置與積極協助,深表感激與肯定。 二、本案警員吳振嘉、石宇翔等2員處理疾病救護,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