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王凱正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王凱正,於轄內查獲毒品案,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警員王凱正(下稱王員) 擔服114年3月15日0至2時備勤勤務,約1時許,王員巡經轄內某旅館時,發現一名男子從電梯走出,行色匆匆準備外出,神情略顯緊張,遂上前盤查。該男子自稱為鐘○○,並未攜帶違禁品。然而,在進一步詢問過程中,鐘嫌竟主動從口袋拿出兩包夾鏈袋封裝的晶狀物品,並向警方供稱:「這是安非他命。」 (二)王員見狀,立即通報所內員警前來支援,並於現場對該晶狀物品進行毒品試劑檢驗,確認呈現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王員隨後對鐘嫌進行詳細搜身,並進一步搜索其入住的房間,赫然發現房內存放大量毒品(海洛因毒品3包、安非他命毒品4包、依托咪酯6瓶、依托咪酯菸彈3個)及相關器具,警方當場將所有違禁物品扣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二、本案警員王凱正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