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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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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王博逸、林英勝

  • 發布日期:114-03-03
  • 發布單位:土城分局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王博逸、林英勝,於轄內查獲酒駕逃逸案,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警員王博逸、林英勝(下稱王等2員)擔服114年2月18日14至16時巡邏勤務。於15時許行經轄內發現一名駕駛林○○騎乘普重機車(車號NZU-0000)行經斑馬線未禮讓行人,且見警後神色慌張,突然急速右轉,形跡可疑,王等2員見狀,立即上前攔查。

(二)林民見員警示意停車,非但未依指示停車,反而加速駛離,過程中更闖紅燈,危害用路人安全。王等2員考量安全性,便採取「包夾戰術」,在後方保持安全距離尾隨,並以無線電通報,最終成功讓林男受困於車陣中,並上前將其控制,確保現場安全。經攔停後,員警發現林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詢問後坦承飲酒,且飲酒時間已超過5分鐘。依規定現場等待10分鐘並給予漱口水後實施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為0.19mg/L,達法定標準。警方依法製單扣車,並針對其酒駕、闖紅燈及拒檢逃逸等違規行為一併舉發。

二、本案警員王博逸、林英勝查獲酒駕逃逸案,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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