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王凱正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王凱正,於轄內查獲毒品,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警員王凱正,擔服114年1月5日20至22時勤查勤務,並於21時54分許返回駐地途中,行經中○路時,發現一名男子行為異常,不斷低頭徘徊,且疑似正在使用含毒電子菸,王員憑藉職務敏銳性,立即上前攔查。
(二)王員上前盤查時,該男子(張○○,74年次)面露緊張,低頭不語,手持電子菸試圖避開盤查。王員詢問手中物品來源時,張嫌突然快速離去,王員立即制止並依法盤查。張嫌於盤查過程中,主動交付所持的依托咪酯電子菸。經現場初步檢測確認該電子菸內含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偵辦。
二、本案警員王凱正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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