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所長林俊瑋、警員王學逸、卓世杰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長林俊瑋、警員王學逸、卓世杰,於轄內處理違規停車並查獲毒品,勤務中積極作為,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長林俊瑋、警員王學逸、卓世杰(下稱林等3員),擔服114年1月7日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2時31分許巡經轄內某路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於路邊,影響交通秩序,遂上前盤查。
(二)經查車內駕駛李○○(男,94年次)與副駕駛林○○(男,93年次)聲稱在該處等待朋友,但員警聞到車內散發出疑似毒品「愷他命」的氣味。林等3員依法表示將進行檢查,並經駕駛同意後,開始搜查車內,並於中央扶手處查獲愷他命1包(毛重2.5公克)、依托咪酯菸彈2顆(毛重11.4公克)、電子菸主機1個、K盤及刮卡1組,經檢測,愷他命與依托咪酯均呈毒品陽性反應,林等3員當場逮捕李○○與林○○,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偵辦。
二、本案所長林俊瑋、警員王學逸、卓世杰等3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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