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好人好事-土城派出所警員吳恆嘉、陳思瑾
一、本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吳恆嘉、陳思瑾,於轄內協助迷途民眾平安返家,充分展現服務民眾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土城派出所警員吳恆嘉、陳思瑾(下稱吳等2員)擔服113年12月2日20至22時備勤勤務,期間於20時12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一名陌生男子在其住家門口徘徊並敲門,疑似有失智症狀,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 (二)吳等2員接獲通報後迅速趕赴現場了解。到場後,經查證該男子為薛○○(60年次),其妻子已於稍早向警方報案失蹤人口。由於薛民在現場無法清楚表達其個人身分及失蹤過程,且精神狀況顯得疲憊不安,吳等2員立即妥善安撫及照護,並將其安全帶回派出所。同時,由值班警員林泓佑協助聯繫其家屬至派出所,最終順利協助家屬完成撤銷協尋,讓薛民得以平安返家。 二、本案警員吳恆嘉、陳思瑾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