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吳嘉明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吳嘉明,於轄內處理因颱風所生路障管制及排除,充分展現勤務積極與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派出所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吳嘉明(下稱陳等2員)擔服113年10月31日18至20時巡邏勤務,接獲勤指中心通報稱土城區中○路與裕○路口有路樹倒塌,立即趕赴查處。 (二)31日強颱康芮來襲期間,土城區多處路樹倒地影響交通,派出所值班員警同時接獲十餘通電話,稱在多處路段皆有路樹倒地,其中好幾處又剛好都是在主要幹道上,立即由陳等2員前往中○路及裕○路口巡視;同時間又接獲學○路口也有路樹倒塌,陳員隨即指派所內員警前往查處,員警分工合作處理路樹倒榻情形,除了即時排除障礙外,主要樹幹也以封鎖線先固定警示,並於風雨中交通疏導,避免用路人發生危害,民眾對於員警的不畏風雨表示讚許。警方呼籲民眾,颱風期間多有災情傳出,遇有相關問題可立即報案請求協助,並請留在家中以維自身安全。 二、本案副所長陳奕丞、警員吳嘉明勤務中積極、熱心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