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陳冠廷、陳韋呈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警員陳冠廷、陳韋呈等2員,於轄內火速護送身體不適男童就醫,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派出所警員陳冠廷、陳韋呈(下稱陳等2員)擔服113年10月29日4至6時巡邏勤務,交接班之際,見一母親著急抱著兒子進入派出所請求協助,稱兒子急需送醫,陳等2員了解後立即駕車護送就醫。 (二)母親蔡○○(84年次)抱著兒子吳○(109年次)至所稱其發高燒且持續抽蓄、呼叫無反應,著急不知所措乃請求員警幫忙送至醫院就診,甫於交接班之際,陳等2員仍隨即駕駛巡邏汽車,全程開啟警示燈、鳴放警報器,一路火速趕往醫院,全程不過數分鐘,沿途還不斷安撫蔡女情緒,所幸經院方表示狀況正常,已控制住病情,員警知悉始放心離去,後續由蔡女持續照料,蔡女對陳等2員迅速載送就醫、防止後續危險發生之熱心作為,深表肯定與感激之意。 二、本案警員陳冠廷、陳韋呈勤務機敏,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