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8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警員林凱琳、黃傳富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林凱琳、黃傳富等2員,於上揭時、地,協助迷路民眾順利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忠義事蹟如下: (一)清水所警員林凱琳、黃傳富(下稱林等2員)擔服113年8月20日16至18時備勤勤務,於16時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土城區青O路80巷口有民眾迷路須警方協助,林等2員接獲通報後旋即前往察看。 二、本案林等2員,勤務中積極熱心,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協助迷途民眾順利返家,對於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