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4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康哲維、黃俊穎
一、廣福派出所警員康哲維、黃俊穎(下稱康等2員),協助迷途老嬤與家人團聚,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忠義事蹟如下: (一)康等2員於113年4月10日擔服8時至10時巡邏勤務,接獲報案指稱擺接堡路上有位老婦疑似走失需要協助,旋即前往查看。 (二)康等2員到場見老婦疑似有失智情形,經詢問均不知身分、住家位置,且當時雨勢過大,路段砂石車不斷,經康等2員利用渠身上所攜帶之證件後,終於得知老婦身分為蘇姓老婦後,並將渠載返所休息等候接回照料及提供飲水止渴,家屬至派出所知悉員警熱心作為、防制危險發生,深表讚許與感激之意。 二、本案康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忠義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